当事人:江西赣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京东大道300号水榭尚都住宅小区9-1#楼-1611室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组织开展赣州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江西赣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相关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中存在评审因素未细化和量化、将采购需求中未列明内容设置为评分项等违法违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六十八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江西赣咨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赣州市财政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