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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坚持“三个原则”强化绩效目标管理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22 10:41:09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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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赣州市财政局“筑基础、定方向、早谋划”为始点,从“建制度、搭框架、严落实”着手,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总目标迈进。近日,赣州市财政局审核并批复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项目绩效目标242个,涉及预算安排资金68.52亿元。围绕绩效目标管理,重点把握好三个基本原则。

一、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无目标不预算”已逐渐成为各部门(单位)的广泛共识。部门(单位)对2021年申请安排的财政预算项目资金,需同步根据项目特点从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编报绩效目标,并通过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报财政部门审核。

二、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把好闸门”是绩效目标编制的关键环节。财政部门结合预算项目资金额度对绩效目标的完整性、相关性、适当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线上初审、复审,审核过程中不断与部门(单位)沟通意见,逐步形成与预算项目相匹配的绩效目标。

三、谁使用资金,谁公开目标。“公开为常态”的标准落实预算信息公开制度。部门预算经市人大会审议通过后,财政部门将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一并批复给部门(单位),由其在各自门户网站同步公开,形成了部门内部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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