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发挥财政职能,加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为赣南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支撑。
一、资金下达情况
2021年,上级共下达我市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2亿元,其中:2020年底提前下达资金11.04亿元,2021年6月下达增量资金0.96亿元。(详见下表)。
赣州市2021年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
|||
|
|
|
单位:万元 |
单位 |
提前下达资金 |
增量资金 |
合计 |
全市 |
110389 |
9615 |
120004 |
章贡区 |
3756.5 |
414 |
4170.5 |
开发区 |
1484.65 |
|
1484.65 |
蓉江新区 |
192.65 |
|
192.65 |
赣县区 |
6365 |
668 |
7033 |
南康区 |
6916.2 |
583 |
7499.2 |
信丰县 |
7963.5 |
730 |
8693.5 |
大余县 |
4418.2 |
350 |
4768.2 |
上犹县 |
4515 |
434 |
4949 |
崇义县 |
4777.5 |
348 |
5125.5 |
安远县 |
6276 |
502 |
6778 |
龙南市 |
4278.5 |
372 |
4650.5 |
定南县 |
4501 |
294 |
4795 |
全南县 |
4010.5 |
255 |
4265.5 |
宁都县 |
8713 |
839 |
9552 |
于都县 |
8980.5 |
864 |
9844.5 |
兴国县 |
9351 |
782 |
10133 |
瑞金市 |
7689.8 |
675 |
8364.8 |
会昌县 |
6295.5 |
583 |
6878.5 |
寻乌县 |
4842 |
478 |
5320 |
石城县 |
5062 |
444 |
5506 |
二、资金管理情况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遵循“突出重点、公开透明、讲求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制度建设、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工作,切实管好、用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有效规范了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
(一)完善制度措施。各县(市、区)通过制定管理办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等方式,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长效机制,对项目申报、资金使用、项目管理、效绩评价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分配下达、组织项目申报,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做到“以制度管项目,以制度管资金,以制度保绩效”,有效促进资金的规范高效运行。
(二)严格资金管理。各县(市、区)将上级提前下达的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列入年初预算,积极组织年度项目申报,建立健全项目入库和滚动管理机制。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规定单个项目申报资金不得低于50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专门事务和老区公益事业,着力解决与老区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问题,并重点向困难乡村倾斜。 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使用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按进度按程序拨付资金。
(三)强化绩效管理。各县(市、区)完善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实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建立层层负责的质量责任制,确保资金安全、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在资金下达后,按要求及时组织项目单位明确绩效目标,报送绩效目标备案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项目主管部门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根据项目进度或合同要求拨付资金,督促主管部门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监管。项目完工后,对资金落实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及时组织项目绩效评价,有效发挥革命老区资金效益。
(四)加强项目公示。认真做好年度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总结工作,并在本级政府网站平台上公示,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应公开尽公开。同时,督促项目主管部门按要求对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开。
三、取得的成效
2021年,我市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效益得到了充分发挥,解决了一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赣南老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有效改善。
(一)支持交通基础设施改善提升。加强革命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变老区交通不变、信息不畅等落后状况,畅通人流、物流、信息流,增强老区发展后劲。从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中切块安排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6亿元、“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1亿元,支持建设国省干线公路341公里、农村公路892公里、客运场站24座,推动完善“干支结合、外联内通、衔接顺畅、便捷高效”的公路运输网络,积极保障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四大工程,全市公路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有效提高了老区人民生产生活质量。
(二)支持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支持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优化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安排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用于支持低质低效林更替改造8.59万亩、补植改造20.39万亩、抚育改造45.53万亩、封育改造32.46万亩及65个低质低效林改造示范基地建设,我市森林覆盖率、林分质量、水体水质等生态环境指标进一步提升,生态发展基础得到有效巩固,老区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三)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切实加大对老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力度,推进民生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革命老区公务服务水平。新建、改建于都胜利学校、章贡区厚德路小学、兴国县良村中心小学、会昌县第三中学、瑞金市第五中学等一批教育基础设施,老区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实施建设安远天心敬老院、瑞金市武阳镇和九堡镇光荣敬老院、龙南杨村镇文体广场等一批惠民文化康养项目,助力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有效提高城乡居民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
(四)支持红色资源传承保护利用。加强对红色文物和革命遗址的保护,支持老区苏区符合条件的革命遗址抢救、整理、保护和维修。安排资金支持建设《人民共和国从这里走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史》基本陈列展馆,修缮兴国红八军团旧址、会昌红九军团长征出发旧址群、赣县中央苏区贸易局遗址、宁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反“围剿”纪念园、信丰赣南游击词纪念园游击密道、安远天心整军纪念园等一批革命老区重点纪念性建筑物,重点革命遗址得到切实保护,红色旧址群的功能和形象品位得到整体提升,积极打造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革命精神、促进爱国主义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带动红色旅游快速发展。
下一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积极完善配套措施,加强项目库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加强监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用足用好革命老区转移支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