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赣州市“小微信贷通”试行方案的通知
有关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赣州市“小微信贷通”试行方案》已经2013年10月22日市政府第二十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