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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

来源:${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发布时间:2016-03-03 00:00:00访问量:

赣州市财政局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委“十六字”方针,深入实施《若干意见》,按照市委四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内外兼修,北上南下,全力服务“六大攻坚战”,夯实“财源建设、收支管理、内部控制”三个基础,把握“预算编制、绩效管理、资金安全”三个关键,展现“财税改革、争资争项、保障民生”三个担当(简称“三个三”工作思路),抢抓新机遇,引领新常态,着力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促开放,为加快推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016年,全市财政总收入安排381.6亿元,增长8%;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65.2亿元,增长8%

贯彻总体思路,实现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勤履财政职能,全力服务“六大攻坚战”

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支持体系,全力为“六大攻坚战”提供资金保障和更优质的服务。

(一)服务主攻工业攻坚战

1.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金”的作用,以财政资金撬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实体经济发展,放大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实现财政资金扶持产业从“直接”变“间接”、“无偿”变“有偿”、“资金”变“基金” 、“行政化补贴”变“市场化投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整合财政资金推动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投资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快推进设立工业发展引导基金,促进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华融赣南产融投资公司优势,联合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共同建立产融结合经营模式,推动产业升级。积极引导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基金为主攻工业提供“资金池”。

2. 支持做强工业主导产业。以培育工业主体财源为导向,统筹安排专项资金,全力支持实施“十大工程”,以10个工业主导产业推进为重点,支持改造提升现有产业,着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壮大新能源汽车、稀土钨深加工、电子信息、铜铝有色金属等产业集群,积极推动“稀金谷”、新能源汽车科技城等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促进我市工业经济盘活存量、扩大增量、提高质量、做大总量。

3.优化服务企业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模式,落实好“财园信贷通”政策支持范围扩大到园区外企业,贷款最高额度从500万元提供至1000万元的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筹集10亿元风险缓释金,启动“产业扶贫信贷通”试点。2016年,力争撬动银行发放“五个信贷通”贷款200亿元,惠及17000户企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8万贫困户。同时,进一步完善倒贷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还贷不能续贷问题。二是出台《赣州市本级财政存款激励商业银行支持产业发展暂行实施办法》,利用财政性资金存款引导作用,鼓励银行加大对工业发展及“五个信贷通”工作的支持力度。三是落实《关于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帮扶重点工业企业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企业帮扶指导,为企业排忧解难。

4.全面落实财税支持政策。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落实《赣州市财政支持工业发展50条政策措施》,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清费减税力度。一是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强对国家、省关于财税优惠政策的研究,全面落实“营改增”、小微企业税费减免、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给企业“松绑”减负。二是全面落实奖补政策。兑现稀土、钨深加工及应用产品奖励、出口创汇补贴、进口设备贷款贴息、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企业上台阶奖励、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重点工业项目技改扶持等各项奖补政策,支持企业发展。三是创造良好财税环境。推进“三单一网”建设,严格执行《赣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赣州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赣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严厉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坚持财力向基层倾斜,市本级发展专项资金倾斜支持县域经济加快发展。按照“谁发展、谁受益,发展快、多受益”的原则,安排资金落实《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和《赣州市财源建设考核评价暂行办法》,兑现县(市、区)工业总量上台阶等奖励,激励引导县(市、区)加快发展,培植优势产业和骨干财源。

(二)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

围绕“脱贫任务三年完成”目标和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建立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投入机制,进一步增加财政扶贫投入,集中财力脱贫攻坚。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大力整合统筹整村推进、挂点扶贫、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扶贫、柑橘黄龙病防治经费等资金,通过奖励、补贴、信贷扶持等方式实施产业扶贫。通过易地搬迁脱贫一批。支持移民扶贫搬迁易地安置,新增用地指标收益优先用于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等项目,加快深山区、库区贫困户脱贫致富。通过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支持农村垃圾生活治理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农村安全饮水提升工程以及农村公路建设,加大生态保护修护力度。通过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落实连片特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逐步建义务教育经费可携带支持机制。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实施贫困家庭子女职业学历教育奖补,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落实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通过社会保障兜底一批。有效衔接脱贫政策和低保政策,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政策,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全面实行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商业补充保险。加强对扶贫资金的跟踪监管,防止扶贫资金“跑、冒、滴、漏”现象,确保真正用在刀刃上,确保安全、阳光运行。扎实做好局精准扶贫结对帮扶驻点村兴国县杰村乡含田村,延伸村杰村乡古镜村、和平村、韶溪村的各项精准扶贫工作。

(三)服务新型城镇化攻坚战

1.支持加快土地收储。统筹用好市本级土地收储存量融资,支持加快土地收储进度。支持加快蓉江新区土地收储步伐,确保有一定的经营性土地可供出让,加大欠缴土地价款的催收力度,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

2.创新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把握好国家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有利契机,积极争取棚户区改造资金,支持老城区升级改造;支持加快启动蓉江新城建设;根据城建项目建设规模、建设计划,统筹安排融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积极探索城建项目非政府融资方式,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平台(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进行融资,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平等参与项目投资和运营,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建设。利用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基金,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3.支持城市功能完善。积极筹措资金,创新融资方式,支持赣州高铁站、互通立交和城市快路等重大城市项目建设,保障小广场、小游园、文化体育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支持环卫保洁、园林绿化、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市场化经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继续安排市级示范镇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力度,提升示范效应。

(四)服务现代农业攻坚战

以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为主线,进一步加大支农投入力度,为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提质增效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推动油茶产业精准脱贫基地项目实施工作,切实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试点工作,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推进脐橙、油茶等主导产业发展;二是推动农业“接二连三”。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加工型农业发展,支持农产品营销流通体系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农村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和乡、村服务网点,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流通相结合,加快推进中心城区蔬菜基地建设, 推动建设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三是创新支持方式。切实推动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加快农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强化支农资金监管,稳步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

(五)服务现代服务业攻坚战

综合运用现代服务业、开放型经济、人才科技等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财税政策,加快推进引导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一是支持金融业加快发展。落实加快引进发展金融机构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政策,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着力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二是支持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发挥企业上市引导资金作用,支持企业上市挂牌,落实证券服务机构服务企业上市和融资的奖励政策。三是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发展。加快组建金盛源担保集团,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优先为工业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争取全年在保余额突破48亿元。支持稀有金属、家具、脐橙等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支持筹建地方法人证券公司、地方法人寿险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

(六)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攻坚战

1.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运用好财政资金,引导和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发挥好有效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的关键作用。交通方面,支持国省道和县乡村公路升级改造、昌赣客专,赣深客专、黄金机场改扩建等项目建设;信息建设方面,抓住赣州列入“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契机,用好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光网城市”、“宽带乡村”工程建设,支持“智慧赣州”、电子政务云计算中心及公共信息资源数据库建设;水利建设方面,支持五河治理防洪工程、城市应急水源、供水引水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

2.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每一个项目都要先消化存量,再考虑安排增量;对部门结余资金及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收回总预算,使沉淀资金“活”起来,把“零钱”变“整钱”、“死钱”变“活钱”,支持项目建设。二是实行财政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深入析资金沉淀原因,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诸如征地搬迁、项目立项审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避免“资金等项目”现象。同时将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申报挂钩,项目实施进展好的县(市、区),在安排项目时予以倾斜。对项目实施不到位,影响全市争资争项形象的,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3.积极谋划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行PPP模式,进一步做好PPP项目的储备、遴选、实施,设立市级PPP项目建设扶持资金,对我市运用PPP模式改造的存量项目和新建项目给予支持;同时加大向上对接力度,争取上级PPP项目奖补资金,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项目建设,拉动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争取我市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PPP示范项目,抓住《若干意见》政策机遇和国家部委对口支援有利时机,支持谋划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项目,争取列入国家、省“十三五”规划。

二、推动上争外引,持续激发政策潜能

充分发挥《若干意见》的政策效应,用足特殊扶持政策“北上”对接抓好争资争项工作,用活特殊税收优惠政策“南下”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做到北上南下齐头并进,输血造血双管齐下。

(一)积极“北上”争资争项

1.积极争取转移支付补助。继续释放《若干意见》红利,进一步加强对接汇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部门项目库或财政预算盘子,重点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原中央苏区补助、扶贫开发、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等转移支付补助,提升全市财力保障水平。落实《赣州市市直部门争取上级资金绩效管理考核暂行办法》,激发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积极争取全国试点示范项目。一是围绕构建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重点争取东江源、赣江源列入国家生态补偿试点,将石城县、瑞金市等县(市)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争取龙南、瑞金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列入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二是积极争取赣州列入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支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三是加快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和东江流域国土江河综合整治试点,继续实施好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稀土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农村无线宽带接入试点等项目,争取更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3.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倾斜。适应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新变化,加大争取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转贷额度力度,支持公益性项目建设。积极通过争取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额度,优化政府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

4.积极争取各类发展基金支持。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及省级设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中小型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等各类基金支持。

(二)推动“南下”招商引资

1.支持园区平台建设。一是围绕提升平台承载能力,拓宽建设资金筹集渠道,支持赣州开发区、龙南开发区、瑞金开发区、赣州综合保税区、赣州高新区及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推进标准厂房建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要求的标准厂房建设给予补助。三是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向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倾斜,重点支持道路交通、污水管网等设施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国家级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支持。

2.鼓励招商引资共建共享。出台招商项目异地落地税收分成办法,打破县域界限,鼓励各县(市、区)互帮互助招商,统筹招商成果,建立产业集聚分享机制,引导市内存量企业跨县(市、区)转移,支持结合工业园区的功能定位落户招商项目。依据各园区产业定位,向特色产业基地集聚,形成产业集群。把握政策优势,加快推进央企帮扶、央企入赣、赣商回归步伐。

3.大力开展金融招商。支持县(市、区)培育壮大投资基金产业,吸引基金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入驻。落实支持县(市、区)发展基金产业的财税激励措施和金融机构入驻奖补政。

4.开展总部经济招商。用足用好西部大开发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兑现落实好已经出台的各项财税优惠政策,保持政策稳定,研究促进全市促进总部经济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支持我市打造成为总部经济聚集区。

三、全力保障民生,切实增进群众福祉

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加大投入补齐民生短板,积极统筹财力保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省50件、市40件民生实事实施,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加大就业促进力度。加大对市、县级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力度,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或个人,给予房租费、水电费等补贴;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效能,并提高贷款贴息额度;设立创业创新扶持资金,资助优秀创业项目;加大创业就业培训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就业培训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设立高校毕业生科技创业投资引导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创新,给予创业补贴和社保补贴。

2.扎实助力教育发展。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全力支持薄弱学校改造、乡镇公办幼儿园、赣州职教园区建设,提高特殊教育学校生均拨款水平,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条件,提升全市教育发展水平。

3.推动完善社保体系。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财政补差水平,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足额安排城乡低保、五保供养、高龄老人补贴等补助资金;深入推进“救急难”综合试点;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加强社保资金监管。

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构筑新农合补偿、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农村贫困人口疾病商业补充保险补偿、民政医疗救助四道保障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支持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建设,支持市儿童医院、市人民医院新院、市妇幼保健院新院、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

5.关心关注群众生活。落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各项措施,积极筹措资金,提高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探索政府回购商品房用于公租房或异地搬迁房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力度,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激发市民购房需求,加快商品房去库存速度。支持城市“菜篮子”工程建设,推动建设一批蔬菜便利店、平价超市。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财政运行效能

加快推进贯财政管理全过程改革,全面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到规范、透明、提效。

1.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推进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大四本预算的统筹力度,全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2016年市本级启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和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并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

3.完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在全市开展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逐步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进一步厘清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情况,规范政府资产管理。

4.推进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改革。按照“两权不变、绩效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资金规模和范围。2016年,市本级选择12项的资金继续开展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5.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一步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范围,进一步将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2016年重点推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

6.推进完善税费管理。认真落实国家各项税制改革,大力推进综合治税平台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严肃收入征管纪律,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提升收入征缴质量和效能。

五、提升监管水平,确保资金高效安全

扎实推进财政监督,创新专项检查和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方式,加大财政监督执法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促进依法理财。

1.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依照《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和财政部八个专项内部控制办法,认真梳理财政内部业务流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和内控制度。同时,依托省厅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和财政资金监管系统,进一步推动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2.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强化以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模式和绩效问责机制,健全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评价结果应用,逐步推行项目绩效评审制度。健全预算项目库,完善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减少和严格控制专项资金数量。以推进预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为目标,加大政府投资评审监管力度;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3.加强县级财政管理。不断延伸财政管理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对基层财政的指导,提高县乡两级财政在依法理财、预算改革、财政监督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4.加强民生资金监管。重点关注农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的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实施与落实,进一步强化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力度。

5.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完善债务预警指标体系,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债务规模控制在安全可控范围,切实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6.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专项工作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财政服务水平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打造具有财政特色的“学习文化、廉政文化、人文文化、服务文化、才艺文化”,推动财政系统干部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务实担当,实事求是谋划事业和工作,力求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

1.深入解放思想。推动新一轮的思想解放行动,抓紧抓实解放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对与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和作风来一次“大扫除”,切实加强财政理论研究,进一步搅动干部思想,用新方法、新理念破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以改革的精神和思维方式,放开手脚干事业,着力打造一支改革创新的财政干部队伍。

2.加强能力建设。坚持“管人管事”相结合,通过补充新鲜血液、强化素质培训等方式优化干部结构,紧密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开展教育培训,做到有的放矢,进一步提升实践能力。强化对年青干部的培养,把工作实效作为选人用人的关键因素,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氛围,着力打造一支干事创业的财政干部队伍。

3.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落实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切实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机关文化,继续深入开展“理财精细实、为政忠公能”主题实践活动和“五力增效能”竞赛活动,着力解决部分干部存在的不严不实等问题,在全市财政系统形成争当先进、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一支形象优良的财政干部队伍。

4.加强廉政建设。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日常监督与常态管理,做到“警钟”时时响、“木鱼”天天敲。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进一步强化教育,加强对《赣州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六不准”》、《赣州市财政系统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五严禁”》等规定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着力打造一支廉洁务实的财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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