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公布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使用的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5880元,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为3528元,上限标准为17640元。
《通知》要求,此前已按照2021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缴纳2022年养老保险费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按规定及时补差。